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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土地财政依赖程度与风险评估分析

来源:中国土地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2-08

关于“土地财政”这一概念,不同研究者对其界定存在一定出入,本文研究“土地财政”这一概念,主要采用学者普遍认同的概念,认为其为“土地财政”相关收入和政府财政收入中关于土地及相关产业方面获得的所有收入汇总。根据这一概念土地财政包括税收收入、出让金收入、费收入等。

一、区域土地财政依赖程度分析

(一)土地财政分类及分析数据来源

为了更为真实全面的分析区域发展过程中土地财政依赖程度,将土地财政进行进一步细分,且以X 省为例以便于全面分析土地财政本身变化情况,并结合地区土地财政收入情况,对区域发展的土地财政依赖程度进行分析。按照上述土地财政概念界定,将土地财政分为三个类别两个水平,其中两个水平主要指直接收入与间接收入。土地财政Ⅰ类主要指直接财政收入部分为增值税(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间接财政收入部分为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财政Ⅱ类主要指直接财政收入部分为土地出让金、行政事业收费(土地及房产部门)、土地房产登记费、提地复垦费等,间接部分主要为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等其他相关部门收费;土地财政Ⅲ类主要指直接财政收入部分为抵押贷款收入(土地),间接部分为其他隐形收入。由于实际研究中数据受到一定限制,故此次研究中主要用土地财政Ⅰ类、土地财政Ⅱ类的研究近似值代表对土地财政所表现出的总体水平进行分析。数据来源主要为《X 省统计年鉴》2012 年—2019 年随机选取该省5 个市县土地财政数据。

(二)测算方法

测算方法主要参照以下数据处理方式,对土地财政Ⅰ类直接与间接收入对税收贡献程度、出让金(土地)依赖程度、土地财政依赖度等进行分析,具体公式如下:

土地财政Ⅰ类直接税收/地方财政收入=直接税收(土地财政Ⅰ类)贡献度

土地财政Ⅰ类间接税收/地方财政收入=间接税收(土地财政Ⅰ类)贡献度

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地方财政)=出让金(土地)依赖程度

(土地财政Ⅱ类+土地财政Ⅰ类)/(土地财政Ⅱ类+地方财政)=土地财政依赖度

(三)测算结果——区域土地财政依赖程度

经过对X 省5 个市县土地财政数据测算分析,2012 年—2019 年土地财政规模大体上呈现上涨趋势,从2012 年约25.26 亿元增长到2019 年的约121.35 亿元,其中土地财政Ⅰ类直接收入从2012 年约5.12 亿元增长到2019 年的约22.35 亿元,间接收入从2012 年约10.12 亿元增长到2019 年的约49.35 亿元;土地财政Ⅱ类财政出让金收入从2012 年约3.22 亿元增长到2019 年的约43.25 亿元。分析测算结果可知X 省土地财政依赖程度具体如下:

1.土地财政依赖度相对较高,土地财政的规模也比较大,近年来土地依赖程度逐渐下降。从土地财政收入调查数据中可以看出X 省土地财政规模在2012—2019 年期间年均增长速度在40%左右,大大促进了X 省土地财政规模的扩大。且X 省的土地财政依赖度始终保持在70.0%左右,很大程度上说明了区域对土地财政依赖程度相对较高。在调查中还发现2015 年时,X 省土地财政收入有所回落,之后土地财政收入维持持续上升趋势,但是上升速度有所下降,说明区域发展中对土地财政依赖度在逐渐降低,X 省经济转型较为成功,经济已经进入一种“新常态”。

2.土地出让金的依赖度相对比较高,且在2012—2019 年期间其收入来源不够稳定。土地出让金依赖度一直维持在30%左右,其中在2015、2016 年突破了35%,说明X 省对出让金税收依赖程度较高。但在8 年间,出让金依赖度表现出一定的波动变化,进一步说明土地出让金税收的不稳定性。

3.Ⅰ类土地财政规模增长相对较为明显,但在土地财政贡献度方面还有很大提升空间。2012—2019 年期间X 省Ⅰ类土地财政一直处于不断上升的趋势,从2012 年约15.24 亿元增长到2019 年的约71.7 亿元,年均增长在46%左右,其中土地财政Ⅰ类直接收入从2012 年约5.12 亿元增长到2019 年的约22.35 亿元,年均增长率40%左右,间接收入从2012 年约10.12 亿元增长到2019 年的约49.35 亿元年均增长48%左右。丛数值来看直接税收在规模扩大方面不及间接税收规模扩大速度快。一定程度上说明,经营土地可以很大程度上增加土地附加值,提升土地财政收入。但在8 年间土地Ⅰ类税收中间接税收贡献率呈现了一定的负增长情况,说明土地财政Ⅰ类税收中间接收入提升空间还有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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