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
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治国之要。“三农”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解决好“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改革开放后,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特别是2004年以来,每年党中央“一号文件”都聚焦“三农”问题,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农民增收,获得显著成效。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已从1978年的133.67元增长到2018年的14 617元/年,增长了108倍。近年来,城镇化被认为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提高农民收入的有力抓手[1-5]。城镇化是人口、土地、资金等各种生产要素和资源向城镇流动与聚集的非农化转型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通过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生产效率,进而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6-8]。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背景下,农民能否持续、稳定地增收成为新的课题。学者们围绕城镇化对农民增收的影响机制、影响程度等一系列问题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陈垚等通过构建向量误差修正(VEC)模型,运用协整理论、因果关系检验、脉冲响应函数、方差分解等方法,定量分析了城镇化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内在关系[9-10]。谭昶等采用空间计量经济模型,从空间维度研究了城镇化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及空间溢出效应[11-12]。王飞等采取实地调研和逻辑分析的方法研究了湖北省城镇化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13]。也有学者研究了农民收入结构变化与城镇化之间的关系。张建涛等从农民收入结构视角,采用灰色关联分析法和计量模型,分析了城镇化水平与农民收入结构的关联效应[14-16]。上述研究为本研究提供了有益的思路与借鉴。然而,学者们关于城镇化与农民收入关系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整体层面,从人口城镇化、土地城镇化、产业城镇化某一个要素层面或几个要素层面深入探讨城镇化与农民收入结构关系的研究甚少,并且通过聚焦城乡系统人口、土地、产业等要素去探讨农民收入可持续增长动力,进而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的研究更少。基于此,本研究以江西省为例,通过构建灰色关联模型,从城乡系统要素非农化转型的视角分析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人口、土地、产业非农化转型与农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的关联关系,以期为推进江西省新型城镇化进程、制定促进农民增收的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1 研究区概况
江西省地处我国承东启西、连南通北的战略位置,介于113°34′~118°28′E、24°29′~30°04′N之间,位于我国中部地区,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面积为16.69万km2,占全国土地面积的1.73%。地形三面环山,地貌以山地和丘陵为主,山地丘陵占全境总面积的78%。江西省是我国传统的农业大省,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在国家提出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之后,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加快,农民收入得到有效提高。2018年江西省城镇人口为260.36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6.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 460元。但是,与全国其他省份相比,城镇化率和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还比较低。江西省农村人口比重大,“三农”问题一直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江西省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以江西省为例,探讨其“人口-土地-产业”非农化转型与农民收入结构之间的关联关系,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2 模型构建与数据说明
2.1 指标选择与数据来源
2.1.1 “人口-土地-产业”非农化转型指标的选取 本研究从土地非农化、人口非农化、产业非农化3个方面来刻画“人口-土地-产业”非农化转型情况。参考相关成熟研究成果[17],用城镇人口(PU)占地区总人口(P)比重表示人口非农化;用城市建设用地面积(LU)占土地总面积(L)比重表示土地非农化;用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SGDP)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和第二、第三产业就业人口(EU)占总就业人口(E)比重表示产业非农化,具体指标测算模型如表1所示。
表1 “人口-土地-产业”非农化转型指标测算模型指标计算模型人口非农化PUP土地非农化LUL产业非农化SGDPGDP×EUE
2.1.2 农民收入变化指标的选取 我国农民收入来源主要分为四大部分,即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按照我国统计年鉴的统计口径,本研究从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4个方面考察农民收入与“人口-土地-产业”非农化转型的关联关系。
研究中涉及人口、土地、经济、就业等数据,所用数据来源于2006—2018年度的《江西统计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