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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族族称族源及土地的相关研究

来源:中国土地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5-04

一、侗族族称

侗族,自称为“干”(gaeml),或“更”(geml),或“金”(jeml)。有些地方被称为“金佬”(jeml laox)、“金绞”(jeml jaox)、“金坦”(jeml tanx)[1]。但从词源来看,各个地方的自称是一致的。侗族的自称是从它的基本含义引申出来的,指居住在有防护屏障的村寨里的族群。

侗族先民被称为“黔首”,早在先秦以前的文献中就已出现。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在“黔”的地方设立了黔中郡。唐宋时代,“黔”的名称演变为“峒”或“峝”,“黔首”也演变成为“溪峒之民”或“峒民”[2]。侗族族称见于汉文史籍在宋代,用反切的方法记为“仡伶”或“仡览”。南宋陆游的《老学庵笔记》卷四记载:“在辰、沅、靖州之地,有仡伶、有仡览。”“仡伶”(Keec lanp)的急读音与侗族自称“干”(gaeml)音近,可能是以汉字双音切记载侗族的译音,“伶”同是侗族的称谓,这在史书中有明确的记载[1]。《龙胜厅志·风俗》载:“西南诸夷,种类繁多,习俗各别,狑(伶)与狪(侗)同。”明清以来,侗族被称之为“侗僚”“僚人”“峒人”“峒蛮”“峒苗”,或泛称为“苗”或“夷人”。民国时期称为“侗家”,解放后根据各民族的意愿,统称为侗族。

二、侗族族源

一般认为,侗族是从古代的百越发展而来。侗族现在所居住的地方,先秦时期属于楚国商於(越)之地。秦朝统一后,在中央政权的推动下于此地设黔中郡和桂林郡,汉代属于武陵郡和郁林郡,魏晋南北朝和隋朝被称之为“五溪之地”,唐宋时期史书中记载为“溪峒”。从历代历史文献可知,春秋至秦汉,活动于此处的有“越人”“黔中蛮”“武陵蛮”;魏晋南北朝到唐宋时,被称之为“五溪蛮”或“蛮僚”的少数民族居住此地,唐宋之人又称之为“溪峒州蛮”。至明代,虽然侗族已从僚人中分化出来,但仍被不少人称为“僚”。清代顾炎武在《天下郡国利病书》中言:“峒僚者,岭表溪峒之民,古称山越,唐宋以来,开始浸广。”从而把侗、僚、越几种不同的称呼串联起来。

对于侗族的历史源流,史学界有不同的观点。但主要分为四种。第一种观点为“土著说”。自古以来侗族就生息在这块土地上,在长期的生活中形成共同体。有学者认为侗族先民是由百越中的“区人”发展而来的,这里的“区”特指生活在沅水中游区域的越人,即侗族。第二种观点为“外来说”。认为侗族是由古越人中的干越支系发展而来,其后被称为“东越”或“东瓯”。在战国初期,其迁移至今广西梧州一带,随后逐渐发展成为区域性共同体,即侗族。第三种观点认为,侗族是骆越支系发展而成的。主要依据是历史上骆越的分布地就是今天侗族的分布地,侗族文化与骆越文化有许多共同之处,是骆越文化的继承和发展[3]。第四种观点认为,侗族的主体成分是土著,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融合了从外地迁移来的其他民族成分[2]。

三、侗族土地研究状况

以侗族田土作为研究对象,探讨其持有主体,从而映射地方社会流变、生态环境、生态智慧、文化内涵、生活方式、价值观和宇宙观。笔者就目前侗族田土研究已有成果梳理如下。

(一)生态人类学视域下的田土研究

生态人类学研究最基本的问题是人与自然之间具有怎样的关系[4],作为生态环境重要构成部分和人类重要生存资料的田土为其研究对象之一。杨庭硕以黔东南黎平县黄岗村侗族梯田为研究对象,阐述梯田的种植和使用必须以当地生态环境为基准,运用地方性文化进行策略性的调适,在现有生境下使梯田种植与环境形成耦合状态[5]。罗康隆通过对梯田可持续运行的制度性保障的分析,提出与梯田相关的社区制度的设置、执行、监督和再调整都是侗族文化规约下的产物,梯田的运行无论其内容、运行方式,还是运行的目标,都与社区的规则紧密联系[6]。罗康智以生计方式为立足点,探析持有主体如何利用已有文化与具体生境形成策略性共生,从而在田中实现稻鱼鸭共生模式[7]。崔海洋以稻田为研究对象试图揭示侗族文化适应和生计方式之间的联系,并力图探究地方性文化受现代化冲击后,在多大程度上还拥有可持续潜力[8]。生态人类学视野下的田土研究,侧重从生态的角度以个案为探讨对象,分析与土地相关的生计方式和生活模式是在具体生境下长期文化适应的结果。

(二)文献契约资料与土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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