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
文章摘要:结合残次林地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情况,采用适宜的耕地质量评价体系,将项目区划分为5个评定单元,综合分析有效耕作层土层厚度、耕作层土壤质地、土壤盐碱化、土壤含碳有机化合物(土壤化验报告)、灌溉保证率、灌溉水源等因素,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前后的质量评价。结果表明:项目区耕地自然质量等为6等、省级耕地利用等指数为6等、省级经济等指数为4等,国家级自然质量等、国家级利用等、国家级经济等为12等;量化该项目新增耕地质量状况,对利用项目区新增耕地补充区域内建设占用耕地的指标具有重要意义,可提高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工作的实效性和评价结果的现势性。
文章关键词:
论文作者:程传胜
论文分类号:S158;F323.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