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
文章摘要:根据不完全契约理论,农村宅基地制度可以视作国家与农户之间签订的不完全契约,国家通过宅基地专用性投资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的住房权益.但是,这种资产专用性导致可占用性准租,带来投机主义行为风险.随着可占用性准租逐渐增大,农户实施“敲竹杠”行为的动机增大,表现为利用农村宅基地从事非居住保障功能现象越来越多,所以,农村宅基地功能分化本质就是农户攫取宅基地制度可占用性准租的机会主义行为.现行的宅基地内部治理模式不能适应这种功能分化趋势,造成宅基地治理绩效不高,引发诸多宅基地利用乱象.所以,应当削弱农村宅基地资产专用性,建立农村居住用地制度,完善农村宅基地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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