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
文章摘要:房地产税是世界各国(地区)普遍设置的地方税种,为地方政府提供了一个稳定、可持续、可预期、具有一定自主性的税收收入,在地方财政、房地产增值收益分配、住房市场运行等方面具有独特的功能。一个良好的房地产税制应当具备地方自主、税基广泛、减免有针对性、税基定期更新、税制透明和征管便捷五个特点。房地产税不仅适用于土地私有制的国家,同样适用于土地公有制的国家和地区。房地产税与土地出让金是两类不同功能的政府收入。二者有一定关联,但不冲突。以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为例,其土地出让金、差饷(房地产税)和年地租三种政府收入并存,且互相协调,都是政府部门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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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DOI:10.19861/j.cnki.tqsjyll.20211115.001
论文分类号:F812.42;F29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