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
来源: 凤凰网房产海南站
每当海口江东新区传出土拍消息,总能引起一阵"骚动"。
4月7日,据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消息,海口江东新区挂牌出让一宗地,土地面积为.34平方米(17.73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挂牌地块起始价为万元。
根据规划控制要求,该宗地项目建设应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需符合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具体按照市住建局要求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该宗地要求竞买人须是海南省省属国有企业。
作为2021年海口首块传统意义上的住宅用地,5月12日开拍的江东新区JDZH-03-A12地块必将引起众多房企的竞夺。据悉,截止目前为止,江东新区已有超10宗地块成功竞拍,兖矿集团、海南银行、中银投资、中国大唐、山东能源、中国石化、恒力集团等先后在此摘地,其中中银投资拍出了迄今以来江东新区成交总金额最高地块。
随着海口江东新区建设工程的不断推进,相信该区域将吸引更多国内外知名企业的争相布局,从而不断刷新地价纪录。
原文如下:
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1)第11号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将市江东新区JDZH-03-A1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位于海口市江东新区JDZH-03-A12地块,土地总面积为.34平方米(17.73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出让年限70年。目前地块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已清表、土地权利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土壤无污染,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条件。
二、竞买人资格: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
1、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
2、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
(二)非海口市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竞得土地后5日内在海口市注册成立法人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由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竞得人在新公司中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
(三)竞买人须是海南省省属国有企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地块起始价为万元人民币,采取增价方式竞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整数倍递增。竞买人在报名时需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万元。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土地矿业权交易)查询,凭有效证件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土地矿业权交易)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到市土地交易中心报名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4日9:00至2021年5月10日16:00(北京时间)。
五、挂牌时间、资格确认及挂牌地点:
1、挂牌起始时间:2021年4月29日9:00(北京时间)。挂牌截止时间:2021年5月12日16:00(北京时间)。2、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21年5月12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3、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定金为成交价的10%。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三)本宗地按现状出让。
(四)该宗地项目建设应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需符合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具体按照市住建局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