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
来源:视点地产新媒体
视点地产时事通讯:8月30日,财政部就契税法实施后优惠政策的衔接问题发布公告。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约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约税法》实施后将继续实施的契约税优惠政策税法公告如下:夫妻因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改变土地、房屋所有权,免征契税。
二是城镇职工首次按规定购买公共住房免征契税。
公有单位筹集资金建造职工住房的普通住房或者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房,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后出售根据国家住房改革政策向地方政府报送。单位职工首次购房,按照公租房免征契税。
已购买的公有住房已缴纳土地出让金,成为全产权住房,免征契税。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外资银行分行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拥有银行分行的房屋可免征契税。
除上述政策外,其他继续执行契税优惠政策,按原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