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根据香洲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拟在襄阳市香洲区 局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用地作为香洲区改道207国道香洲段公路用地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就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和土地状况调查情况发布开工公告。内容如下: p>
1.征地范围
本项目征地范围涉及襄阳市襄州市区水利局,具体位置以勘察边界图标指示的位置为准。
2.征地目的
拟征用土地用于香洲区道路用地项目建设。
三,开展土地调查
< span>拟发布本公告10个工作日后,委托香洲区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土地调查。调查内容包括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和所在地。本单位职工住房、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种类、面积、权属、种类和数量,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和配合。
< p>四 不得在拟征用范围内急于种植、播种、建设。在征地实施过程中,对违法抢种、抢种、抢建的,不予补偿。特此通知。
2021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