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
半岛全媒体记者 于红靓
近日,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通知,进一步做好“交地即办证”的有关工作。通知称,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将岛城原“拿地即拿证”统一为“交地即办证”,并将流程进行优化。
通知明确,交地即办证范围为出让或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通知还强调,土地储备部门完成土地交接后,当日将土地交接信息共享给土地所在分局。土地所在分局根据交地时间,即时完善土地出让期限起止时间,形成权籍调查成果(包括测绘报告、权籍调查表、宗地图、界址点等电子数据),通过权籍调查系统提交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查入库,不动产登记部门及时完成成果入库。土地所在分局和储备部门,应当及时将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出让金缴清信息、土地交接信息即时上传至共享系统,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共享信息办理手续,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
根据通知,招拍挂出让土地的《土地交接单》盖章确认后,划拨用地的划拨决定书下发后,申请人即可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当日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