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
农村土地征收,如果没有这些文件,一定不要轻易签字!
在农村土地征收中,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规范,包括征地项目的审批、实施都需要按法定的步骤进行,但是,在实践中,征收方为了提高征收的效率,简化了程序和步骤,在法律规定的程序还没有进行的时候,就来说服村民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被征收方一定要注意,如果土地征收中,没有这些文件,一定不要轻易签字!
1、土地征收公告
征收土地,需要经过国务院或者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审批,在收到批复文件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征收土地公告,一般来说征收启动公告包括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以及被征收土地的相关内容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是申请土地征收的重要依据。需要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综合的研究判断,在此基础上,确定土地征收的风险评估,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警的方案。
3、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被征收土地各方面的介绍、征地补偿款各项补偿费用的补偿标准、支付方式、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以及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公告的时间不能少于30天,同时还要在公告上说明异议的反馈途径。
通过以上文件,被征收方才能够对被征收土地的基本情况和补偿标准有更具体和准确的了解,从而能够对征地拆迁中自己能够拿到补偿款有更具体、准确的预判,如果征收方提出的补偿方案与相关公告所确定的征收标准相距甚远,被征收方一定要抵住各方的软磨硬泡,不要轻易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